(重要宣導)教師在授課或製作教學教材時,能合法利用他人著作
(教育部函)轉知本校教師,以利教師在授課或製作教學教材時,能合法利用他人著作
敬啟者 您好:
教育部來函,有關「教師授課著作權錦囊」宣導資料已於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網頁建置,轉知本校教師,以利教師在授課或製作教學教材時,能合法利用他人著作,敬請查照。
校園著作權宣導資料,請參閱該局網站(網址:http://www. tipo.gov.tw/)
圖書資訊處 轉知 109.09.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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